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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2 16:08:00

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年10月21日21时20分,施建祥驾驶云E0R号小型轿车行至楚雄市杭瑞高速楚雄西连接线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21日22时,覃绪驾驶云AG7号小型轿车行至杭瑞高速楚雄西站收费站(未上高速)连接线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21日22时08分,吕家宏驾驶云E6M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楚雄西收费站连接线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9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查获大队:昆广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年11月12日12时07分,李春华驾驶云E6G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昆楚大高速公路K72+M(禄丰收费站)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昆广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查获大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年12月4日21时40分,李旭驾驶云E9P号小型轿车行至京昆高速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2月4日22时22分,尹庚驾驶鲁C3WP9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京昆高速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查获大队: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年12月5日21时33分,张伟驾驶云EWY号小型轿车行驶行至桃刘线永安路与团结路口3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2月5日21时19分,夏开坤驾驶云A9NS52号小型轿车行至桃刘线永安路与团结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2月6日21时37分,李林驾驶云E1V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团结路与鹿城东路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2月6日21时47分,高晓云驾驶云E8V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楚雄市团结路与鹿城东路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2月6日22时20分,李洋驾驶云EKK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团结路与鹿城东路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查获大队: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年11月25日16时53分,张绍学驾驶云EJN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景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五顶山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6日12时30分,周国有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铅龙线K4+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雨露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7日23时45分,鲁尧德驾驶云E89V00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龙泉路与广福路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9日15时56分,鲁学富驾驶云EAL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景线K23+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9日16时10分,罗思贵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景线K23+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4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9日18时30分,周德先驾驶云ES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弥河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9mg/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30日3时52分,张体雄驾驶云E3M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广福路与东兴路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8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30日20时12分,张应光驾驶云EGV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王红线K17+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一街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查获大队: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年10月18日19时30分,贺喜驾驶云AU9V2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京昆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0月18日20时13分,张凌云驾驶云E3E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京昆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0月18日20时21分,俞国军驾驶云ANK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京昆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0月18日20时26分,罗建强驾驶云E0P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京昆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0月19日16时26分,普胜爱驾驶云EQA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武定县东环线K5+M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69mg/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年10月21日19时07分,张福洪驾驶云E5N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定县狮山镇九厂村委会雷刚厂线K1+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0月21日19时15分,潘云锋驾驶云A7A39Z号小型轿车在武定县狮山镇九厂村委会雷刚厂线K1+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0月21日19时23分,冯世春驾驶云E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狮山镇九厂村委会雷刚厂线1+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0月16日9时16分,罗朝俊驾驶云ENV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狮山镇永吉村公路K1+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17日20时34分,熊自云驾驶云E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狮山镇静城路与罗婺路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17日20时23分,王志昌驾驶云EBY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狮山镇静城路与罗婺路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18日20时58分,徐超驾驶无号牌小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在武定县沙山线K19+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18日21时32分,杨云超驾驶云AP0号小型轿车在武定县狮山镇环城东路与倘新线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18日22时04分,王金才驾驶云ENV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狮山镇环城东路与倘新线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20日15时47分,张建辉驾驶云EE2号小型面包车在武定县田东线K28+5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20日16时11分,李正顺驾驶云EF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田东线K28+5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0月21日19时44分,余顺林驾驶云ED号小型轿车在武定县九厂村委会雷刚厂线K1+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查获大队: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年11月20日20时24分,童建明驾驶云EA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栋川镇迎曦广场万家隆超市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0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0日20时46分,张春文驾驶云E1D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栋川镇东正街与金马街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7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0日20时36分,余志斌驾驶云A0L66J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栋川镇东正街与金马街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5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0日19时50分,包文旭驾驶云ES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栋川镇东正街与金马街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4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0日20时40分,唐社芳驾驶云E2H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栋川镇东正街与金马街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0日21时07分,呼家勇驾驶云EN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栋川镇东正街与金马街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8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0日20时57分,童桂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栋川镇东正街与金马街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9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0日20时07分,杞进海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栋川镇东正街与金马街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14日1时51分,沈偲佳驾驶云AT3A66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栋川镇宝城路与西正街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2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年11月17日16时42分,李万祥驾驶云EGJ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妥甸镇超限检测站,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19日15时33分,杨祖申驾驶云EDL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彩鄂公路K65+M,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0日15时18分,邹家福驾驶云E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张掖—孟连(张孟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5mg/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74.09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0日15时17分,肖贵荣驾驶云ECG号普通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妥海线K8+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7mg/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87.98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1日0时15分,谭艳芬驾驶云E号小型轿车在查姆大道与街心花园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4mg/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95.28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1日0时53分,代白林驾驶云EJ号小型轿车在文昌路与东兴路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37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1日10时31分,李华忠驾驶云EW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彩鄂公路(双柏段)34+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mg/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03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1日20时09分,段国助驾驶云E75F66号小型越野客车在妥鸡线K0+5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mg/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07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1日20时14分,杨家祥驾驶云EQZ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人民路与妥甸街路口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mg/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23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1日0时38分,王海驾驶云EJF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鄂嘉镇K1+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1日0时26分,普兆明驾驶云EE号小型面包车在文昌路与东兴路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1日19时59分,李韦驾驶云EQZ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东兴路与昌源路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1日0时02分,苏荣华驾驶云ENB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昌路与东兴路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1日0时33分,普兆诚驾驶云EA1号小型轿车在文昌路与东兴路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3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1日20时12分,张寿东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人民路与妥甸街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1日0时17分,赵华民驾驶云DFY号小型轿车在文昌路与东兴路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2日15时49分,李维兴驾驶云EPA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4日20时59分,杨国银驾驶云ENB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4日22时09分,徐绍全驾驶云FDT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在河门口—大麦地K18+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4日20时59分,马正军驾驶云E2K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年11月24日19时17分,苏良超驾驶云EFU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年11月25日1时01分,刘文杭驾驶云EK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鄂嘉镇K1+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mg/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1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楚雄交警提示请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

来源: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楚雄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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