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3号)
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免费检测服务的
通告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州指定设置的便民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开展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服务对象
对全州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各类在楚人员)、入(返)楚外地游客提供免费混采检测服务(单采单检自费)。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对象范围。
二、免费检测时间
自年7月20日9时起,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三、免费检测频次
重点人群检测频次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第42号)执行;所有来(返)楚人员入楚后应按自愿原则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四、采样点设置
全州10县市第一批16个免费便民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具体分布为:楚雄市4个,禄丰市1个,双柏县1个,牟定县1个,南华县2个,姚安县1个,大姚县1个,永仁县1个,元谋县3个,武定县1个(详细信息附后)。后期如有调整增减,相关信息另行公布。
广大居民、游客可就近、就便选择核酸采样点。
附件1
楚雄州免费便民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信息表
附件2
楚雄州新冠病毒核酸混合采样服务提示
一、采样前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需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核酸检测。
2、注意出行安全,核酸采样前半小时尽量不要喝水、进食。
3、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照顾好老人和孩子。
4、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示,并按要求提前登记个人信息、准备好采样码。
5、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疑似新冠病例接触史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采样。
二、采样中
1、始终保持安全距离,在医生完成前一名受检者并双手消毒拿出新棉签后,再迅速上前脱下口罩张嘴采样,采样后立即戴好口罩。
2、不要用手直接接触操作台上的物品,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放在台面上。
3、在采样时,应头后仰,尽量放松,发出“啊”声。如因不适想要咳嗽或者呕吐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遮挡。
三、采样后
1、采样完成后,应进行手部消毒。擦拭后的纸巾或废弃口罩不乱丢弃,应放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袋中。
2、戴好口罩,有序离开,不在采样点逗留。
3、检测结果通常在24小时内可查询。由于近日核酸检测工作量较大,数据上传可能稍有延迟。如未能查询到检测结果,请耐心等待。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7月19日
关于楚雄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开展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免费检测服务的通告》,结合楚雄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核酸检测对象所有来(返)楚人员及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各类在楚人员)。二、免费核酸检测要求根据目前全国疫情发展形势和疫情防控需要,提出如下要求:(一)举办年楚雄火把节系列商业活动的各类企业、商户等人员入楚后立即开展核酸检测;(二)所有入楚旅游团驾驶员、导游、游客及自驾游人员,入楚后立即开展核酸检测;(三)辖区经营、储存、加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一线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四)辖区快递、物流、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旅游景区景点工作人员、废品收购站点从业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五)辖区其他人员按照“愿检尽检”原则自愿开展核酸检测。三、免费检测时间年7月20日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四、免费核酸采样点五、注意事项(一)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有疑似新冠病例接触史,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得进行核酸检测。
(二)便民核酸采样点原则上只提供免费混采检测服务(单采单检自费)。采样时,所有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间隔两米排队等候,采样完成后,自行快速离开,检测结果可在“云南健康码”查询。
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7月19日来源: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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