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以来,在州委、州*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的战略方针,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涌现出了一大批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有力地引领了全州社会文明风尚。为展示3年来全州各类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推动文明创建持续深化拓展,根据州文明委工作安排,从00年6月起,州文明办部署启动了楚雄州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启动以来,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
经严格审核、从严把关,确定了第二届州级文明村镇1个、第十二届州级文明单位个、第二届州级文明校园7所、第二届州级文明家庭49户、第九届州级文明行业3个等全州精神文明各类创建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州文明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00年11月9日—0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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