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州委、州人民*府,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扛牢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强烈意识,以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打造最美中国彝乡和“滇中翡翠”为目标,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7个标志性战役,不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经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楚雄州10个县(市)和个乡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市)、乡镇实现全覆盖;楚雄州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州通过现场复核待命名。
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始终坚持生态立州战略,持续高位推动示范创建,将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列入楚雄州委“”发展战略;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生活建设总目标,建立完善*委领导、*府主导、部门落实、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形成目标引领、任务明确、责任压实、成效考核、损害追责新模式,设立“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奖”,落实生态环境“以奖代补”*策;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力度,近5年先后投入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财*资金33.83亿元;加强生态细胞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实施州级生态文明村、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县(市)、省级生态文明州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以及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以开展“大比拼”为抓手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借鉴浙江省景宁县“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实干创新大赶考做法经验,在全州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生态文明建设大比拼,给力全州各领域创先争优。设立高标杆、设立追赶目标、设立担当履职目标,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节能降耗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6·5”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世界湿地日、科普日和“12·4”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
以污染防治攻坚为举措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楚雄州委、州人民*府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州生态文明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州人民*府相关分管副州长为组长的“7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7个标志性战役;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围绕龙川江西观桥国控断面水质改善目标,全面加强水源地管理,对全州2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定期环境监察和现场检查,推进实施全州千吨万人水源划、立、治环境管理。
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建设最美中国彝乡。加快推进“六城同创”“厕所革命”,着力开展城乡特色风貌打造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城镇“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联合执法行动、河湖“清四乱”行动等16项专项行动。推进特色村镇建设,开展“中国彝乡·建筑记忆”普查,组织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印发实施楚雄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战略与行动计划等,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严防严控外来物种,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全力推动绿色产业体系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全省加快发展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重大决策部署,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两型三化“五链统筹”和“一突出两打造”,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数字经济,大力发展“绿色+特色+互联网+”,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硅”“绿色能源+铜”和“绿色能源+钛”产业,大力发展生猪、肉牛、蔬菜、水果、核桃、中药材、花卉、食用菌“八大”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等彝医药产业,全面推进“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和“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实施“旅游革命”和“一部手机游云南”,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最美中国彝乡等特色旅游文化名片享誉世界,初步形成以“烟草、冶金两大支柱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新材料与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五大重点产业,石化、现代物流、新兴服务业三大成长性产业”为主的“2+5+3”迭代产业体系,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以生态文明改革为契机,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全力构建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五大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天然林保护制度,推进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就最美中国彝乡和“滇中翡翠”生态文明区域的发展
生态制度约束更加有力。*委领导、*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治责任进一步压实,“高位推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刚性约束力进一步趋紧,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进展,年10县(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优良率达99%以上,楚雄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保持%;25个国控和省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达标率为96%,优于Ⅲ类比例达84%,6个国考、省考断面达标率为%;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国考断面由劣Ⅴ类升至Ⅳ类;2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林草覆盖率达79.88%,森林覆盖率达68.01%、比年提高了5.53个百分点,有植物种类多种、野生动物多种。“两屏两带多点”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
生态空间优化更加合理。全州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33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47%。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6平方公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7平方公里,建立各类保护地55个,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27%;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高于9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布局科学合理有序。
生态经济发展更加均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牢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州GDP由年的.12亿元增加到年的.9亿元,年均增长10.3%;“2+5+3”重点产业占全州GDP的比重由年65.3%增加到年65.8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从年的0.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年的0.45吨标准煤/万元。绿色经济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生态文化影响更加深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领导干部生态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持续高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为96.34%、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为94.77%。
生态生活质量更加优良。楚雄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姚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州建成正常运营污水处理厂11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59%;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73%;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7.17%;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覆盖率为54.84%;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98.92%,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22平方米/人。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改善。
截至目前,楚雄州已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荣誉称号;大姚县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楚雄市年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双柏县成功创建年“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县”“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大姚县年被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楚雄州河(湖)长制工作在全省16个州(市)中被考核为第1名;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定等级为A,排名全省第一;双柏县爱尼山乡力丫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普友华被生态环境部授予“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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