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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7 2:48:00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州卫生健康系统计划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对象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是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档案、户口、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三、招聘计划和岗位楚雄州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中,州属卫生健康单位名,各县(市)级卫生健康单位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四、招聘*策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策,为用足用好现有*策,对下列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策支持:(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二)根据本次专项招聘*策,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元。(三)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卫生健康行*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卫生健康行*部门统筹管理。(四)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6.年龄35周岁以下(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4.经全省专项招聘已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5.法律法规和*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六、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xz.gov.cn)、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cxz.gov.cn)发布补充招聘公告。(二)报名1.报名时间:年8月31日—9月2日(8:00—18:00)。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下载填写《楚雄州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扫描件投递到指定报名邮箱。3.对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4.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网络报名人员应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文件(文件名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投递到报名指定邮箱。(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4)对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考生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5)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结束,考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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