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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县消防大队财务人员招聘启事
职位:财务
工资待遇:-元/月
招聘人数:10人
工作经验:1-年工作经验
学历:大专学历
工作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及各区县消防队
福利待遇:周末双休加班补助
职位描述
一、招聘对象
具备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财*)管理专业,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有一年以上会计工作岗位经验、具备初(中)级会计职称以及*队复转人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治素质好,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及专业知识。3、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米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应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正在被立案审查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楚雄市消防大队1人、禄丰县消防大队1人、武定县消防大队1人、南华县消防大队1人、姚安县消防大队1人、大姚县消防大队1人、牟定县消防大队1人、元谋县消防大队1人、永仁县消防大队1人、双柏县消防大队1人。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一)个人报名、报名资格审核1、报考人员可投递简历,也可到各县市消防队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做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复审或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楚雄州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二)笔试、公布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1、笔试考试:笔试由楚雄州消防支队进行统一命题,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申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由各县市消防大队负责具体实施,参考人员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笔试成绩满分为分。、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列,各岗位参考人数超过6人的,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各岗位参考人数不足6人的,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三)资格复审、面试、心理健康测评1、资格复审。由各县市消防大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的复审资料包括:《楚雄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报名申请表》纸质版(招聘公告中用A4纸自行打印)、个人简历(字以内)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原件。地点:各县市消防大队。资格复审人员,若选择放弃面试、招聘资格的,请提前1天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大队将根据所提交的书面放弃申请人员人数,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非位进行替补。、面试:面试由各大队自行组织面式。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提问互动等。3、心理健康测试:各大队组织实施。(四)确定拟招聘人员1、确定拟招聘人员,由各县市消防大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报支队备案。(五)上岗1、体检:公示的拟招聘人员按照时间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带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若身体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将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位进行替补。、岗前培训:体检合格人员由楚雄州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进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培训计划另行通知。3、签订用人合同、上岗:由各岗立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自行签订(试用期)用人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签订正式合同后上岗,正式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工资由各用人单位发放,单位不提供住宿,提供工作餐,实行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休息,上班期间服从楚雄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律管理,工作制服由各用人单位提供。自(试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标准元。试用期满,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自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月工资标准为:至元(含五险),具体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商谈后确定,同时将外聘会计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备注:以上工资标准均含税及五险中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五险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
六、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及招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二)报考人员,招聘期间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医院年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医院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疗护理工作的发展需求,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1、临床医师4名,男女不限,年龄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
、医学影像医师1名,男女不限,年龄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以上个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升本的必须持有临床专业医师资格证书。
3、财务工作人员名,男女不限,年龄8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
4、信息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年龄8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网络工程专业。
以上个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成教、专升本、自考。
5、临床护理0名,男女不限,年龄8岁以下,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五年制专科毕业)护理学专业。
6、后勤工作人员1名,男性,年龄8岁以下,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营养学专业,具有营养师资格证优先。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
年6月4日9:00-16:30,在医院门诊楼六楼小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请有意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持毕业院校出具毕业证明材料(包含各学科成绩合格可按时取得毕业证书以及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层次等)。
四、报名地点
楚雄市阳光大道医院人事科
-
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
年6月11日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公告》,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审等程序,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拟聘用李祥等0名协管人员,现予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笔试分数
面试分数
平均分
学历
1
李祥
男
90
48
93
中专
杨涛
男
8
47
88
专科
3
王跃桦
男
81
48
88.5
本科
4
孙德金
男
76
47
85
大专
5
刘发宏
男
76
46
84
中专
6
段凯元
男
74
45
8
本科
7
姜涛
男
73
46
8.5
本科
8
候贵丽
女
7
47
83
中专
9
张洪铭
男
7
46
8
中专
10
韩春华
男
69
46
80.5
大专
11
李洋
男
67
45
78.5
大专
1
邹昕
男
65
48
80.5
本科
13
卢天彭
男
61
45
75.5
中专
14
刘贤
男
60
45
75
中专
15
陈子龙
男
63
45
76.5
大专
16
李俊
男
67
46
79.5
高中
17
周建珍
女
6
45
76
中专
18
刘*
男
6
46
77
中专
19
李贵
男
6
45
76
高中
0
袁维
男
6
45
76
中专
公示时间为五天: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在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反映。
联系单位: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办公室
电话(传真):—
邮*编码: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
年6月11日
双柏县应急管理局4万元/年薪酬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工作人员10名,其中,女性3名,男性7名。
(二)招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计算机、公共安全、矿业工程、化学(化工)、汉语言文学等方面专业学历,双柏县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共产*员、退伍*人、在校期间有学生会任职经历、取得相关国家专业资格证书、有从事相应领域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从优录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品行不端、具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聘用人员。
3.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或者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
4.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府行*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自年6月11至年6月0日18:00时止(节假日不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或工作简历(填写附件1),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同底二寸照片张。(二)资格审核。报名时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材料和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进行其它招聘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合格对象需参加健康体检(执行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六)公示。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期,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1年,1年后根据业绩、表现重新确定签订期限。
(二)聘用人员薪酬4万元/年(含五险不含一金,相关社会保险从聘用人员薪酬中扣除缴纳),差旅费按正式职工标准执行,无绩效目标考核奖福利。食宿自理。
(三)聘用期内聘用人员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四、有关要求
本招聘未尽事宜由双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