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招聘
行*审批服务中心帮办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府同意,双柏县*务服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工作人员4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双柏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信息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品行不端、有不良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聘用人员。
3.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或者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
4.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府行*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年12月23日8:00至年12月24日17:30时止。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或工作简历(填写附件1),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核。报名时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材料和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进行其它招聘程序。
(三)考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根据考试名次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合格对象需参加健康体检(执行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期,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1年,1年后根据业绩、表现重新确定签订期限。
(二)聘用人员薪酬3.5万元/年(含五险不含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从聘用人员薪酬中扣除缴纳),差旅费按正式职工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三)聘用期内聘用人员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四、有关要求
本招聘未尽事宜由双柏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