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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8 2:49:00

*府文件

双柏县人民*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双*规〔〕3号

各乡镇人民*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楚雄州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楚*办函〔〕49号)的要求,经清理,决定对县人民*府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通知之日起施行。

附件:双柏县人民*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县人民*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1.双柏县林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年8月11日公告第一号)。

2.双柏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年8月11日公告第二号)。

3.双柏县林权抵押暂行办法(年8月11日公告第三号)。

4.双柏县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年8月11日公告第四号)。

5.双柏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暂行办法(年8月11日公告第五号)。

6.双柏县人工林商品采伐管理暂行办法(年8月11日公告第六号)。

7.双柏县木材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年8月11日公告第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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