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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8 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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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请年1月1日前以*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年1月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携带以下材料,于年1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的退役*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项材料。

楚雄州退役*人事务局

年5月31日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策咨询热线及工作地址

为扎实推进楚雄州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落地落实,州级和10县(市)退役*人事务局开设了工作热线,方便广大退役士兵咨询*策。咨询热线服务时间为年5月31日至1月31日的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至5:30。现将州级和10县(市)咨询热线及工作地址公告如下:

楚雄州退役*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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