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要求,楚雄州卫生健康系统计划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对象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是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全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分为三个类别:一是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二是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三是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名。具体岗位详见《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四、招聘*策(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二)根据本次专项招聘*策,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元。一次性就业补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三)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卫生健康行*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卫生健康行*部门统筹管理。(四)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六、报名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xz.gov.cn)、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cxz.gov.cn)发布专项招聘公告。(二)报名1.报名时间: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卫生计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