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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乡英才”培养工程8个实施办法的通知》,经评审认定,现对楚雄州第二批“彝乡英才”名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如对人选资格条件等有异议,请于年4月21日前向楚雄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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