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有效预防、管控道路扬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府将对全县从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混凝土运输的渣土车、砼车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渣土车、砼车必须符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并在县交运、住建、城管等部门备案后,方可上路运输。
二、渣土车、砼车必须平槽、密闭运输,且不得污染路面,运输途中因泄漏、遗撒造成路面污染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进行处罚。
三、渣土车、砼车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有效使用,并携带有关证件到城管执法局办理准运证,对未安装定位系统或不正常使用定位系统、未办理准运证的车辆依法暂扣。
四、渣土车、砼车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水冲,保持车身整洁,不得带泥上路。
五、严禁手续不齐或无手续的车辆从事渣土、混凝土运输,县*府将组织县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违法车辆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六、工地雇用的渣土车、砼车必须做好台账登记,并将台账信息报送县城管执法局备案。另外,要将建筑垃圾倾倒至指定区域,违反规定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县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封。
七、凡违反本通告的,由县城管执法局、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康保县人民*府年4月9日来源:冀云康保编辑:西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