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乡东达蒲村: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县人民*府拟征收中都乡东达蒲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面积0.公顷,东至范晨峰,南至东达蒲村空地,西至中都乡信用社,北至东达蒲村耕地。
二、征收土地现状:建设用地0.公顷,属中都乡东达蒲村集体所有,范围内有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平遥县供电公司㎡建筑物,无青苗,其结果与数据库一致。
三、征收土地目的:*府拟建设商务设施项目。
四、补偿标准:按照《平遥县人民*府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平*发﹝﹞86号)文件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平遥县I区,区片地价为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五、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六、补偿费支付对象:中都乡东达蒲村村民委员会。
七、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办发〔〕10号)执行。
八、公告方式:在中都乡、东达蒲村范围内张贴发布,并通过征地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予以公开。
九、公告时间:年4月16日至年5月16日止(不少于30天)。
十、发布公告5日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中都乡人民*府室办理补偿登记(联系-)。
十一、异议反馈:公告期满前,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向中都乡人民*府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平遥县人民*府
年4月16日编辑
小爱
来源
平遥*府网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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