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大庄镇人民*府推荐上报,双柏县见义勇为模范评选委员会评选,县人民*府第99次常务会审定,拟向州人民*府申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1个,现予公示。
申报对象:杨绍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杨绍兴,男,汉族,双柏县信访局职工;王梅波,女,彝族,双柏县委*校职工;杨绍兰,女,汉族,大庄镇各三郎村委会各三郎村群众;苏丕*,男,汉族,大庄镇各三郎村委会各三郎村群众。
主要事迹:年4月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杨绍兴等4人在彩公路50KM+M(大庄镇境内平掌子对面)路段,冒着生命危险,安全救出被困在失控侧翻汽车里的尹久林一家四口。杨绍兴等在他人生命安全危急时刻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体现了舍身忘我、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公示时间: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公示期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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