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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5 17:55:00
关于开展双柏县城区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方案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区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现将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套,具体如下:

1.房源一,坐落于双柏县城虎乡大道旁的柏翠苑小区,面积为45平方米,户型为二室一厅和一室一厅,数量套,其中:二室一厅套,一室一厅5套。

2.房源二,坐落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旁金湖秀园小区内的刨花板厂小区,面积50平方米,户型二室一厅,数量14套。

3.房源三,坐落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旁金湖秀园小区旁的民族中学小区,面积为5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两类,户型均为二室一厅,数量9套。

4.房源四,坐落于双柏县城朝阳路原供销社旁的福馨苑小区,面积为50平方米,户型为二室一厅,数量20套。

二、参与抽签配租对象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有户人员家庭提交报名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及复审,户符合此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资格审核公示期间复审通过1户),61户不符合此次配租条件,相关申请人名单审核结果详情于年3月24日进行了公示。

三、抽签配租方案

本次公租房配租按申请人申报的小区地点抽签配租,分为三轮进行,第一轮为优先配租对象,第二轮为一般配租对象,第三轮为再调配配租对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优先配租对象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申请人(申请人于年4月1日前出生);下肢和视力一、二级残疾申请人;获得见义勇为嘉奖申请人;州级及以上劳模、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人申请人;低保户申请人。按照底楼或二楼(楼层不够时适当提供部分三楼、四楼)进行抽签配租。

配租时间及地点:于年4月20日上午8:30分签到入场至9:00分签到结束,开始抽签分配。抽签配租地点: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

(二)一般配租对象

不属于优先配租对象且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为一般配租对象。

1.配租福馨苑、刨花板厂、原民族中学小区的时间及地点:定于年4月20日下午14:30分签到入场,15:00分签到结束;抽签配租地点: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

2.配租柏翠苑小区的时间及地点:定于年4月21日上午8:30分签到入场,9:00分签到结束;抽签配租地点:双柏县民族文化中心广场体育馆内(根据体育馆入场管理规定,禁止穿高跟鞋入场。)

(三)再调配配租对象

再调配配租对象为一般配租对象经第一轮配租抽签抽到空号签的申请人。经本人自愿同意,在优先配租和一般配租后剩余的房源中进行抽签配租。

配租时间:定于年4月21日下午14:30分签到入场至15:00分签到结束,开始抽签分配。抽签配租地点: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

(四)轮后配租

根据本次配租房源与配租对象比例,本次不作轮后配租。

四、具体工作流程

(一)成立抽签分配工作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妥甸镇东西城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工作组,具体负责抽签分配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有关宣传报道工作;现场选取2名申请人代表具体负责现场抽签监督。

(二)抽签分配现场监督:所选取的申请人代表、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现场监督。

(三)抽签分配工作流程:现场抽签(登记)→公示→

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租及保证金→领取房屋钥匙→入住

(四)抽签顺序:按入场签到顺序抽取顺序号,然后以抽取人抽到的顺序号按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房号抽签,迟到、早退、不参加分配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五)抽签分配结果公示:抽签分配结果将在双柏县公众信息网及双柏县户外广告公示栏公示5天。

(六)合同签订及入住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按标准交纳房屋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钥匙交房入住。

五、相关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次抽签配租人员入场时将进行体温测量,凡体温超过37.3℃人员一律不得入场,入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进入会场,服从管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二)原则上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参加抽签,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与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抽签,委托人必须带上本人及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方可参加抽签。

(三)参加配租抽签取得房号的申请人及家庭,若放弃本次配租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申报。

请属于优先配租对象的申请人及家庭,方案公布之日起至年4月14日下午17:00分前持申请人身份证(含退伍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州级以上劳模证、城市低保证明等材料到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进行登记,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分配权。

(五)请参加配租人员,入场时先对照公示榜分组名单编号,选择相对应的分组登记点进行登记,并领取抽签顺序号后入场参加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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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双柏县人民*府年4月8日

信息来源: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柏县人民*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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