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成立周年。州委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员、优秀*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县(市)*委和州属各*(工)委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遴选审议,确定了名楚雄州优秀共产*员、名楚雄州优秀*务工作者、50个楚雄州先进基层*组织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6月12日至2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州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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