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频辅导讲座
★第五场—第六场★
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第五场、第六场辅导讲座。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同志作主题为《民法典的几个重要问题》的的视频授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作主题为《民法典合同编重点制度解读》的辅导。双柏县人民法院*组书记、院长李新琼,部分入额法官、相关庭室干警及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部分干警参加学习。“民法典为法院做好民商事审判执行提供了基本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基本法地位,是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石,也是法院审理和执行民商事案件最重要的实体法依据。民法典调整和规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以权利为本位,系统规定了权利确认规则、权利行使规则和权利保护规则。例如,民法总则第五章对民事权利作出了具体规定,通过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的一一列举,凸显了对民事权利的尊重,加强了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同时,“民法典鲜明体现和弘扬了中国特色、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又是健全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法律。”诚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民法之所以能够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就在于市场经济是以诚信为基础的契约经济。民法典草案在总则编中倡导诚信的价值原则,同时在物权编、合同编的许多具体条款中建立起诚信导向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既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司法审判和执行指引,也营造诚信价值观的法治环境。
民法典是一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为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基本指引。通过编纂民法典,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既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也在供给侧为人民法院做好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全面详实的法律依据。民法典与国家其他领域的法律规范一起,共同支撑着国家治理体系。通过民法典编纂,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也为不断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依据和规则支撑。下一步,双柏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把学习《民法典》贯穿工作中,不断加强民法典学习,综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
撰稿/编辑董薇/李玮晖
双柏县人民法院